各部门:
根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冀工院〔2018〕13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对教学工作成果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所获得的教学工作成果,具体范围见《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
二、报送材料
按照文件要求,各部门将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附件2)和符合条件的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教务处,已报送教务处的教学工作成果(附件3)不必重复报送和统计。
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电子版以“部门”命名。
三、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8年12月14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211室,汇总表电子版AM发至教务处边冲冲,联系电话:85276901。
教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