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评人员: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第三章第十五条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拟对2015年6月~2018年6月任期届满的考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的组织
培训考核工作由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中心承办。
二、培训考核的对象
截至2018年6月任届期满的考评人员,如本人有续聘意愿,可提出申请。市鉴定中心根据相关职业的鉴定任务量确定续聘考评人员数量。
三、培训考核的形式
任届期满的考评人员须参加考评人员培训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成绩为优秀和合格者,由省中心换发新的考评员胸卡及考评员印章,继续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和不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再续聘和使用。
四、提交资料
1、《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聘任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打印在A4纸正反面,一式两份。以上2份材料还须提交电子版,其中电子版“本人签名”处须将本人签名扫描后插入到相应位置。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本复印2份。
3、一寸近期照片1张(含电子版)
4、原考评员胸卡和印章。
以上所有材料需于2018年11月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一并报教务处211室,电子版AM发给教务处边冲冲。
五、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边冲冲,联系电话:0311-85276901 手机:18034556605
附件:1.《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聘任表》
2.《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承诺书》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