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及以下要求,做好我院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有关工作:
为充分做好学院自检、省级检查及教育部年检验收准备工作,请三个试点专业建设的相关负责人及招生就业负责人,3月28日下午2:30在办公楼212召开年检验收准备动员会。
三个试点专业须对照教育部备案的任务书,总结试点专业经验、撰写自检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佐证材料。自检报告应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自检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版须于4月8日前上交教务处王文涛。任务书内容如有变更,试点专业负责人须于4月4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试点专业结合专业建设实际,从人才培养、招生招工、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创新、显著成效等方面撰写典型案例,并于4月8日前上交教务处。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个院级试点专业参照学院三个国家级试点专业年检验收标准,对照试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和实施方案,总结建设经验、撰写自检报告,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撰写典型案例,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自检报告、典型案例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于5月25日前上交教务处王文涛。教务处暂定于6月中旬进行年度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