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教室、实训(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学院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院的财产安全,营造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学院关于开展“爱校卫生月”的通知要求和活动方案分工安排,教务处制定了实训(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附件1、2)和教室卫生标准(附件3),并将在4、5月份开展教室、实训(实验)室安全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系部根据学院《实训(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本部门实训(实验)室的水、电、气以及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品等的使用以及存放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危险药品归类存放在安全的位置,并标志清楚;杜绝易燃、易爆物品直接存放在学生活动的实验场所;做好防火(如实验室采用大功率烤火器的排查等)、防盗措施。各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并坚持日常安全检查机制,防患于未然。
相关部门根据教室、实训室卫生标准,结合学院“爱校卫生月”活动,做好教室、实训(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教学、实验环境安静、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教务处根据学院“爱校卫生月”活动方案,将在4-5月份,对全院教室、实训(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抽查,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切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