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继续采用教务处统筹管理、统一安排,各系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及限选课成绩不合格的在校生,因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除外。
二、考试要求
1.各系要严格遵守学院的考试考核相关制度,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主、监考须知》等相关制度,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
2.各系要联系开课部门提前做好试卷准备工作,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如有同一门课程采用不同的试卷,请在卷头明确标注适用的专业或班级,工程教育本科课程补考应采用工程教育实验班试卷样式。
3.各系务必通知到每一个补考学生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时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的考生必须开具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系公章和教务处公章的临时考试证明参加考试。
4.为严肃考风考纪,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一旦违反考试纪律,将严肃处理。
三、考试总体安排
1.教务处统一安排基础课(英语、数学、政治、体育等课程)补考,考试时间定于3月7日在南、北校区同时进行,南校区考务办公室在南3110室,北校区设在北J118室。具体考试时间和场地安排另行通知。
2.学生所在系自行确定除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课程以外所有课程的补考方式和考试安排,包括具体时间、场地、监考教师等,补考具体方案于3月4日12点前上报教务处备案,所有课程的考试务必于3月11日内完成。
3.请学生所在系认真核定补考学生名单,并通知到所有补考学生准时参加考试。
四、成绩提交
1.请阅卷教师务必于3月13日17:00前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并打印纸质成绩单上交到教务处备案。
2.各系、部统一整理好补考试卷资料,以系部为单位请于3月13日17点前上交到教务处存档。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务科联系,电话:85276901。
教务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