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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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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2-16    点击数:

各教学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修订)》文件要求,定于2019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开学第1周)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对我院教学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

为了保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院、系/部两级期初教学检查组。院级教学检查组,由主管院长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及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督导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系/部教学检查组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参与,负责拟定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计划、组织部署并落实执行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形式

各教学部门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各教学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全面教学检查工作;学院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常规教学检查内容如下:

1.教学保障

(1)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2)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授课进度计划、记分册、课程教案等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3)教学场地及教学设备准备和运行情况;

(4)教材选用和发放情况;

(5)实习实训环节安排情况。

2.教学秩序

(1)教师到岗情况;

(2)学生按时到课情况;

(3)师生课堂教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

3.教研室活动计划

(1)教学部门工作计划、听课计划等;

(2)教研室活动计划;

(3)教研室教师辅导(答疑)计划。

4.其他

(1)上学期期末考试(考试过程、存档资料、成绩分析及教学总结等)情况;

(2)在线课程建设情况;

(3)技能大赛准备情况。

除常规教学检查内容外,各教学部门根据学院工作要点和部门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检查、督导。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根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修订)》和本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将各环节责任到人,尤其是从开学伊始要牢固树立课堂教学质量意识。

2.各教学部门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设法及时解决,并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反馈处理意见同时报教务处。联系电话:85239073。

3.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各教学部门应及时进行教学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提纲见附件),并于2月25日下班前将报告电子稿通过AM发送至白铎,纸质稿(教学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交教务处216室。

教务处

2019年2月16日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7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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