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初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8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本学期期初课程补考工作将于3月1日-9日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生范围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及限选课成绩不合格的在校生,因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除外。

二、考试总体安排

1.教务处统一组织基础课(英语、数学、政治、军事理论、创新创业基础等课程)补考,考试时间定于3月2日下午14:30-17:50在南、北校区同时进行,南校区考务办公室在南3110室,北校区在北实训楼213室。

2.在教务处的统一统筹下,学生所在系自行确定专业课等课程的补考方案;所有课程的考试务必于3月9日前完成。

三、考试要求

1.各系要严格遵守学院的考试考核相关制度,做好考试考务工作。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主、监考须知》等相关制度,组织考生学习《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

2.各系要联系开课部门提前做好试卷准备工作,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如有同一门课程采用不同的试卷,请在卷头明确标注适用的专业或班级,工程教育本科课程补考应采用工程教育实验班试卷样式。

3.各系务必通知到每一个补考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时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的考生必须开具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系公章和教务处公章的临时考试证明参加考试。

4.为严肃考风考纪,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一旦违反考试纪律,将严肃处理。

四、成绩提交

请阅卷教师务必于3月12日18:00前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请各系、部于3月13日16:00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整理好补考成绩单及试卷资料上交到教务处备案。

联系电话:85276901。

教务处

2017年2月28 日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76901

  •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Copyright @ 2013 冀ICP备11023371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