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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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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院级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时间:2017-03-16    点击数:

各系部:

本学期院级选修课学生选课及排课工作已完成,现将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表查询

任课教师或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外网(http://jw.hbcit.edu.cn/)或内网(http://222.30.191.2/)进行课表查询。教师点击“教学信息查询”菜单,选择“教师课表查询”查询课表,点击“学生考勤”菜单,查看或打印选课学生名单。学生点击“信息查询”菜单,选择“个人课表查询”查看课表安排。

二、选修学习要求

(一)课堂教学选修课

课堂教学选修课于第4周开课,第16周结束(含考核)。请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认真授课,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须到教务处办理调、代课手续并通知到每位学生。教务处将通过学生反馈和不定期听课等方式,对教师授课情况以及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擅自停课、调课、变更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按学院相关制度处理。课堂教学选修学生缺勤达本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将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

(二)网络教学选修课

1.登录

已选课的学生须按照要求在2017年4月14日至4月24日登陆超星学习平台http://hbcit.fy.chaoxing.com/portal/进行注册(没有注册的学生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用户名为学生的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已有超星学习平台账号的学生信息不变。已选网络教学选修课的学生必须认真查看自己课表,按时到课表指定时间、教室接受教师指导

2.教学及学习要求

网络选修课采取的是网上自主学习和线下教师指导的形式。课程指导教师要认真学习研究课程内容,设计指导方案,有效指导学生学习。建议指导教师要与选课学生建立微信或QQ群等网络交流平台,指导学生学习。学生学习每门课程的数据流量大约在1 - 1.5G,课程学习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

三、成绩评定

所有选修课程必须在第16周完成课程教学和考核,并必须进行线下结课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要求由各课程助教老师组织实施,课程成绩评定可采用两级制或五级制,任课教师须于第17周完成成绩录入,同时上交成绩单(以教学班为单位和以学生系为单位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考核方案、学生考勤表、课程总结等教学资料。选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补考,学生可重新选修。

请各系部及时将以上要求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以确保本学期院级选修课的正常教学。

联系电话:85276901。

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7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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